各位同学:
2016-2017学年上学期重修、补修工作即日起开始办理,需申请重修、补修的同学可以到教务室领取重修、补修申请表,按相关要求办理。本次重修、补修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表上的电话一栏务必填写清楚;
2、专业选修课不能申请重修,只能申请补修;
3、选择跟班2016级重修、补修的同学,因2016级培养计划调整,导致没有与需重修、补修的课程名称一致的课程,可在2016级课表中选择课程性质一致、内容最接近、且学分不低于需重修、补修课程学分的课程,办理跟班重修申请,如果需重修、补修课程名称一致但2016级培养计划中课程学分低于需重修、补修课程的学分,则需多补修课程,以补上所缺的学分;
4、重修、补修申请单必须由任课教师签字同意后,一联交给任课教师,另一联交给各班班长,由各班班长统一汇总(汇总表模版将于第3周发给各班班长),以班级为单位上交学院教务室(C5-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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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