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班各班级:
根据《tyc8722太阳集团城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华大学〔2014〕34号)文件精神,拟于5月至6月期间评选2016届优秀毕业生,同时征集优秀毕业生风采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名额
1.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名额:
研究生按毕业生总数的7%评选,本科学生按毕业生总数的5%评选,高职学生按毕业生总数3%评选(见附件1)。
2.优秀毕业生风采录征集推荐名额:见附件1。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参评的研究生需满足:
(1)学位论文综合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
(2)学习成绩为优良的课程数占学习总门数的80%及以上,课程最低成绩不低于70分;
(3)学术论文要求:
硕士毕业研究生在学习期间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在三类B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提前毕业的须在三类A及以上期刊上至少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文章必须已见刊发表,用稿通知无效。
博士毕业研究生在学期间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在一类B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文章必须已见刊发表,用稿通知无效。
2.参评的本科(高职)学生需满足:
(1)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排名在全班前15%,且总平均绩点排名在全班前20%(境外生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排名在全班前70%,且总平均绩点排名在全班前70%);
(2)《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良好及以上。
3.在校期间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青团干部”等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4.在校期间未受违纪处分。
5.对服从国家需要,自愿到国家重点保证单位、边远省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1.根据上述文件,严格掌握评选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推荐名额应严格按照推荐名额控制数执行。参加《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并获得双学位的优秀毕业生名额单列,由国际学院组织评选。
4.请有意向申报的本科生于5月25日前将优秀毕业生申报材料(审批表、汇总表)提交至学院团委C5-304周超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2092038033@qq.com。研究生将材料提交至学院陈露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2335845784@qq.com。
附件:tyc8722太阳集团城201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 附件材料.zip
1.tyc8722太阳集团城2016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本科、高职)
2.tyc8722太阳集团城2016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研究生)
3.tyc8722太阳集团城2016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本科、高职)
4.tyc8722太阳集团城2016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