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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港澳台侨学生及外国留学生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17点击:[]

班级

根据《tyc8722太阳集团城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华教金〔2024〕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面向部分港澳台侨学生及外国留学生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试点开展“统一发文,分类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项目

本次评审项目包括9项奖助学金,分别是: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李喜发香港学生奖学金、香港泉州慈善促进总会香港学生助学金、香港青少年教育基金会洪嘉恩教育基金、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陈明金澳门学生奖助学金、林伟柬埔寨优秀学生奖学金、黄仲咸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奖助学金、王彬成优秀华裔留学生奖学金。

二、评审范围和条件

根据有关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或评审细则等规定执行。

三、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学生根据申请条件,填写申请表报学院审核。

2.学院推荐:学院根据名额分配、申请情况和奖助学金可否兼得等要求进行择优推荐,确认建议名单后报学生处。

3.学校审定:学生处组织审核评议并进行全校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四、注意事项

为更好地发挥奖助学金效用,激励更多的学生勤奋学习,请在评审推荐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

1.本次9个奖助学金之间不可兼得。

2.同一评审项目的奖学金和助学金不可兼得。(如陈明金澳门学生奖助学金、黄仲咸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奖助学金)

3.本次奖助学金与《关于做好2024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学〔2024〕74 号)中的各类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不可兼得。

4.对于2023-2024学年期间,已获评中国政府奖学金、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陈嘉庚奖学金、陈江和“一带一路”奖学金、华文教育奖学金、“同心助学 松柏成才”助学金的,不可兼得本次奖助学金。

5.2024年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建议获奖人选可申请本次奖助学金。

五、工作要求

1.各班级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标对表有关规定和名额指标,做好组织申请和评审推荐工作。

2.学院可根据工作实际,在学校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制定评审细则。要认真总结2024年教育部有关奖学金评审工作经验,做好本学院审核、公示与答疑工作。

3.各年级申报人需将申报材料(推荐汇总表、学生申请表及佐证材料等一人一档以文件夹形式归整)的电子版于11月21日提交给年级负责人,年级负责人于11月22日12:00前汇总各年级申报材料以“20XX级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申请材料命名报送给青年发展部方昊同学邮箱3348550938@qq.com

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将11月2912:00前完成审核、推荐、公示工作,并将审核报送的材料打包压缩并命名为“****学院/研究院2024年港澳台侨学生及外国留学生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申请材料”发送至xscjwszx@hqu.edu.cn。学生申请表及推荐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学生处学生事务办事大厅港澳台侨学生/外国留学生事务窗口。


附件:1.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奖助学金申请表

     3.奖助学金推荐汇总表(样表)

     4.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评审细则)




tyc8722太阳集团城

2024年11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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