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级各班级:
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2号)和《tyc8722太阳集团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试行)》(华大学〔2007〕16号),决定于10-11月份评审2011-2012学年新生“阳光成长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符合《tyc8722太阳集团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试行)》中规定条件的全日制2011级学生。
二、资助内容及标准
本科“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分为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三项。国家助学金标准为400元/月、300元/月、250元/月三个等级,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月300元左右,资助时间为10个月,从2011年9月至2011年6月。“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均有资格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三、名额控制与等级确定
新生“阳光成长计划”成员总数应控制在本学年境内新生人数的22%以内。其中,获国家助学金人数不得超出境内新生人数的20%,国家助学贷款人数不得超出境内新生人数的10%。实际资助需求总量较少、希望通过勤工助学获取资助的学生,如符合“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申请条件,应纳入“自立生”类别,“自立生”名额应控制在境内新生人数的5%以内。若有名额超出,应把超出部分写出详细的说明(含个人情况、班级组织情况),经学院审核后才能公布和实施。
四、评审要求
1.“阳光成长计划”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审核,做好政策宣传、民主评议、调查核实、结果公示等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求班主任、辅导员对申请的同学进行点对点的面谈和调查走访,结合学生军训期间表现情况,全面详实掌握学生的情况。对符合条件而未申请参加“阳光成长计划”的学生,要及时发现并将其纳入。对通过“绿色通道”提前进入该计划中的学生,应与其他同学一视同仁进行复核审批。
2.落实“量身订做、精心配比”原则,这是资助工作的核心环节,各班级要认真学习学校文件精神,领会工作要求,做到:普困与特困有别、境内生与境外生有别;权利与义务结合、无偿与有偿结合、长期资助与短期资助结合。
3.重点关注来自南部旱灾、玉树地震、南方及北方部分地区洪涝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地区学生,物质关怀与精神关爱并举。
五、评审步骤
1.学生自主申请:学生自主申请(时间范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提交书面申请《tyc8722太阳集团城2011-2012学年新生阳光成长计划申请表》,并同时提供《tyc8722太阳集团城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陈进强贷学金的学生应按《2011-2012学年贷款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的要求准备材料。由于“学工\研工管理信息系统”升级,将于10月15日开通系统网上申请。10月15日-18日,学生登陆“学工管理信息系统”自主申请“阳光成长计划”。
2. 班主任、辅导员审核:
各班主任(审核时间10月10日至10月20日)对提出申请的学生经调查走访、一对一谈话以及网上审批后确定班级阳光成长计划推荐名单,在班级公示后于10月20日前提交《tyc8722太阳集团城2011-2012学年“阳光成长计划”班级人数和金额分配确认签字》。
辅导员(审核时间10月21日至10月25日)对班级推荐名单进行学院审核,并按要求将审核结果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学院公示时间10月26日至10月30日)。
六、几点说明
1.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相关规定,在校学生都要按学校规定缴交学费和住宿费等有关费用,未按规定交缴学费的将不予注册。申请助学贷款中的学费部分将由学校直接扣缴作为2011-2012学年的学费。
2.所有复印材料,均须注明“原件复印件”字样。
3.阳光成长计划审核细则详见学生手册《tyc8722太阳集团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试行)》P112(2011年8月版)
附件1:tyc8722太阳集团城2011-2012学年新生阳光成长计划申请表
附件2:厦门校区贷款系列表格及要求
tyc8722太阳集团城学生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