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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1年福建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28点击:[]

土木〔201153

各班级:

根据校学生处《关于推荐2011年福建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校学〔201143号)文件精神,我院可以推荐1名省级三好学生、1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1个省级先进班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推荐对象为在校的全日制学生(含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推荐条件

推荐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先进班集体活动,要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具有优良的整体素质的标准。

省级三好学生评选标准是: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实施纲要》,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 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立志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科技创新 和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的精神;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素质;获过校级(含校 级)以上优秀学生(研究生)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是: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承担社会工作,能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获过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学生(研究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是:政 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 创新的优良学风。认真组织社会实践、文化科技、志愿服务等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班级(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获 过校级(含校级)以上先进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等荣誉称号。

三、推荐程序

1.各班级可按照评选条件推荐省级三好学生候选人1名、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1名、先进班集体候选单位1个;院研究生会、三委一社可按照评选条件各推荐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1名。

2.各班级及部门应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执行民主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并将推荐

名单在本班级范围内公布。

四、推荐材料

1.纸质版材料:请于1016日晚900将以下材料报送到C5-304郑老师,逾期视为弃权。

1)《2011年高校省级三好学生推荐登记表》和《2011年高校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见附件12,一式三份,其中主要事迹约800字),事迹证明材料一式一份;入学以来的学习成绩单(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学院统一打印,不用自行办理。

2)《2011年高校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见附件3,一式三份,其中主要事迹约1000字),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3)《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4,一式一份)。

2.电子版材料:各类登记表及汇总表请同时发送电子版至396715554@qq.com,主题需注明:XX班级省级评优推荐名单。

附件:

1.省级三好学生推荐登记表

2.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

3.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

4.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

 

二○一一年十月十四日